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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专业婚姻律师:男方是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会被强制执行吗?

夫妻一方成为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会不会受影响,会不会也会被执行?实务中会遇到不同情形的问题,夫妻双方名下的财产是否会被执行,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案件的性质。李晓娟律师分情况作出解答。

一、男方成为被执行人,法院查封了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房产,女方可以解除查封吗?

涉案房屋虽然登记在男方名下,但是因为房屋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不因登记在男方名下而改变共有的性质。因此,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可以查封该房屋,但强制执行不能损害女方的财产份额。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二、男方是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可以申请追加女方为被执行人吗?

申请执行人不可以直接申请追加女方为被执行人。

执行过程中追加被执行人,意味着直接通过执行程序确定由生效法律文书列明的被执行人以外的人承担实体责任,会对第三人的实体权利产生较大影响。因此,执行中追加案外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应当严格依照法规规定来执行,非法定情形不得变更、追加,避免随意扩大变更、追加的范围。

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以涉案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规定的执行过程中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定情形。



三、男女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登记,协议约定归女方所有,但法院因男方债务问题查封了房产,女方该怎么办?

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共有房屋归女方所有,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是男女双方内部约定,在没有办理变更登记前,物权不发生变动,对外关系上,房产还是属于男女双方共同财产。

但如果在签署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登记后男方这边产生的债务,女方可以启动执行异议之诉程序,以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为女方个人财产为由申请排除强制执行。

四、男方是被执行人,现在法院要拍卖他的一套婚前房产,但这个房子是家庭唯一住房,可以不执行吗?

“唯一住房”不是排除执行的挡箭牌,不会因为是家庭唯一住房就不执行了,被执行人应承担责任还是要承担的。

常见的做法是,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



律师提示:

离婚涉及房产分割的,离婚后尽量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未离婚,夫妻一方已经成为被执行人,配偶需要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避免自己的财产被保全或执行而引起纠纷。如果配偶财产权益受到了影响,专业婚姻律师建议可以通过案外人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程序寻求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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